她用剪刀扎死亲生孩子大学男友帮抛尸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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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岁的王某与比自己小两岁的大四在读男友未婚生子,因害怕被人发现,王某用剪刀将亲生儿子扎死。今天上午,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接受审理,男友乔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一同受审。

法庭上,王某的辩解“很雷人”,她称自己没有生理常识,产子前不知道已怀孕。孩子出生后一直在哭,她曾吓唬孩子,“再哭就扎你”,并觉得一个婴儿能听懂自己的话。见孩子仍然啼哭,她就用剪刀扎向孩子胸部等部位。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90后母亲多刀刺杀新生儿大学男友帮忙抛尸

昨天上午10点50分,王某与乔某一同被带上法庭。

王某,年出生,专科文化程度,案发前是北京市天保堂大药店员工,她身高约1.6米,较瘦,皮肤白皙。乔某,年出生,是河北邢台某学院大四的学生,身材瘦高。在回答法官提问时,两人口齿清晰,但声音很小。庭审现场,王某和乔某的多名亲属前来旁听。

检方指控称,王某于年4月23日8时许,在海淀区清河四街西后街69号出租房内产下一个男婴,因恐被他人发现,王某用剪刀多次刺扎男婴的颈部、胸部等处,导致男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,其涉嫌故意杀人罪。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杀人行为的情况下,仍将男婴尸体抛至海淀区清河四街西后街康雅居旅馆西侧垃圾桶内,因此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。

据悉,王某于年4月28日被查获归案;乔某于年4月29日被查获归案。

荒谬学药学没生理常识生出孩子才知道怀孕

对于指控,王某表示没有意见。王某说,自己与乔某于年相识,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。案发这次是她第二次怀孕。

“怀孕后没什么变化,跟现在一样。”王某说,她之前与男友说过生孩子的问题,但强调当时只是开玩笑,并不知已怀孕。法庭上,王某还反复强调,自己虽然在医学院上过学,但学的是医药营销,对女性生理方面的事情不了解,直到生出孩子,才知道怀孕了。

据了解,案发前,王某与同事共同居住在清河。年4月23日案发当天,王某看到自己流血,以为是来例假,伴随着强烈的腹痛,她诞下一个男婴。

王某回忆称,男婴出生后不停地啼哭,她感到肚子越来越疼,硬撑着抱起婴儿去哄,并拿剪刀剪掉脐带。

“我想着剪完脐带孩子会好点,但剪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扎到孩子了。”王某说,孩子越哭越厉害,她就吓唬孩子说:“再哭,再哭就扎你。”看到孩子仍然啼哭不止,她就持剪刀先后4次扎向孩子的胸部等部位。此后,孩子继续啼哭,王某说她因为肚子痛,就晕了过去。

女方称感觉新生儿能听懂话

“你不知道刚出生的小孩听不懂大人说话吗?”法官问道。王某低声回答,她当时感觉孩子能听懂,扎他是为了不让他继续哭。

王某称,等她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,她起床扔掉了孩子的胎盘,并发现孩子躺在床上已经不动了。“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整个人晕了,加上紧张,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王某边抹眼泪边说。

当天下午6点多,王某的男友乔某赶到了出租房。法庭上,王某表示,当时她没有跟男友提孩子死亡的事情,男友也没有问,此后男友便将孩子尸体“打包”。

据了解,乔某用粉色的编织袋装完孩子尸体后,两人担心同屋室友回来,于是找了一家旅馆过夜。次日早上7点多,王某出门上班,乔某将包裹孩子的编织袋丢弃在一家旅馆附近的垃圾桶里。

男方称事后没过问孩子死因

乔某对指控认可。乔某称,女友两次怀孕,但他事先均不知情。第一次女友告诉他,孩子生下来就死了。

乔某表示,早在年9月,王某曾经跟他提过可能怀孕了,他当即表示结婚并生下孩子。但王某认为男友年龄小,还在上学,没有同意。

乔某回忆说,事发当天早上5点多,王某打电话给自己说很难受,肚子疼。乔某表示,让女朋友多休息多喝水。早上7点左右,乔某再次接到王某电话说生孩子了。乔某马上联系母亲称要去趟北京,并向学校请假。当天下午6点左右,乔某赶到王某处,王某告诉他说,“孩子已经死了”。

乔某说,当时他看到屋里被褥乱糟糟的,但也没有问孩子怎么死的。后来,王某将盖在孩子尸体上的羽绒服撩开,让他看了一眼。乔某称,他看到孩子胸口有血迹,但也没多问。

法官问乔某说:“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,你觉得这一切合乎常理吗?”乔某摇头说:“不合理。”

杀婴者最高可判7年

王某室友的证言显示,王某平时性格内向,作为室友都不知道王某怀孕的事情。事发当天,王某临时与自己调班,理由是来例假肚子疼。而王某单位一名年长的女员工曾经对王某室友表示,王某的肚子看着像是怀孕了。

据了解,男婴死后,乔某陪王某住了几天后就回学校了,王某则继续上班。很快,一位拾荒者发现了垃圾桶里的婴儿,并报警。

王某的辩护人认为,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,认罪态度较好,且有真诚的悔罪表现,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罚。辩护人称,正如王某当庭所述,其缺乏相关的生理知识而且社会经验严重不足,因惧怕生孩子被其他人发现,在紧张、害怕、迷茫以及不知所措的心理状态下实施了犯罪,与蓄谋杀人有明显差别,社会危害性低。且鉴于王某是初犯、偶犯,希望法庭在量刑予以充分考虑,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

乔某的辩护人则强调,乔某在整个事件的前后并未与王某进行协商,也不知道孩子是被王某扎死的。他抛尸的原因只是孩子死了,因此乔某并不存在帮助毁灭证据的主观故意,不构成犯罪。

检察机关认为,王某无视国法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人死亡,犯罪性质恶劣,后果严重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了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帮助其抛弃尸体,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综合两人的犯罪手段等各种因素,建议法院对王某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,对乔某判处1年至2年的有期徒刑并施以缓刑。

昨天下午1点半,庭审结束,此案并未当庭宣判。

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

专家:辩解不可思议但不影响定性

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飞表示,王某的这些说法虽看似有些不可思议,但事实上,从以往的案例来看,我国不乏青少年女性因生理健康知识匮乏,在怀孕后期,甚至诞下婴儿后才发现自己当了母亲。

陈飞说,从本案来看,该女子类似“直到生产后才知道怀孕”“感觉孩子能听懂大人说话”等说法无论可信度如何,均不影响案件定性。但从另一方面,可以反映出其缺乏常识以及亲友的关爱,在其接受法律制裁后,相关部门应考虑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人道援助。

来源: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略有删减

感谢原作者

网友评论

我有话说:最高才7年,太轻了!!!!死刑都不为过!

爱潜水:这简直就是拿法律当儿戏,目无国法,受过高等教育,不懂法?太残忍了,判死刑她也罪有应得。

抹不去咖啡的苦:这种人一定要重判,实在是太恶劣,怀胎10月不知自己怀孕,真当我们是脑残啊,撒谎也要有限度,不要判死刑,就判他们无期,让他们用一生的时间来忏悔。

闲云清烟:初次遇到这种情况心里是慌乱,在生产时的痛苦,说闲话的人是无法理解。但是用剪刀扎婴儿是犯了大错,触犯刑法应受到处罚。

从小编配的图片来看,聪明的你一定知道我的态度啦!要我说7年那都太轻了,毕竟那是一条活生生的小生命啊,更何况还是自己亲生的!

对于这种残忍的无知的行为,还能说什么好呢?下次别让我再听见看见这种消息!令人发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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